第三十四章高乐庄园(2/2)

作品:《以剑之名

“洛克,你真的要去参加舞会吗别勉强自己,你的伤势”

“没事,米雪尔小姐,你不觉得我这样走去把那个李察吓一跳很好玩吗况且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也许罗克的说话让贵族小姐产生了暧昧的误会,她脸红了红,只觉得洛克这个笨蛋真是越看就越英俊,他中午醒来时的不解风情便被少女抛诸脑后了。

罗克还是那个罗克,并没有玄幻小说中“死胖子练功醒来,镜子中出现一个充满流线型肌肉帅哥的奇缘”,一个男人越来越好看,不一定是他本身在改变,也可能是他身边女伴体内的荷尔蒙在作怪。当然,斗气被激发出来的罗克,身上的确多了一种摄人的气质,就像包裹在轻纱里的名剑,锋芒很难被完全掩盖住。

当夜幕笼罩整个夏尔城的时候,都城各个主要街道上的行人减少,显得冷冷清清的,家里头有人的早赶回家抱老婆,无家可归的就跑到酒馆喝一杯麦酒,如果运气好还可以和酒娘共度**,做一夜的雾水夫妻,这种畸形的市场需求反令平民区和贫民窟显得比较热闹。

与冷清的商业区和喧哇的贫民窟相比,富人区的一座庄园豪宅,才拥有与夏尔城这座古老城市相衬的气氛,热闹而不低俗,场面浩大但有秩序。

这座装饰奢华充满了暴发户气息的高乐庄园,属于高乐商会的会长约翰芝华士,不,现在它是大公的了,晚饭时间刚过,那些迫不及待的年轻贵族就陆续坐着马车来到这里,等待在大公堡吃过持续了一天的赐宴后,肚满肠肥的各路领主和大贵族,当然还有雷米大公,他的地位决定了他必定是最后一个抵达舞会场地的人,而名义上是主角的各位荣耀骑士,大多数已经抵达会场帮忙招呼客人,巴结或者等待被巴结。

这是上流社会的舞会惯例,你何时离场没有人会多加留意,但如果你迟到则是很失礼的事情,尤其是当主人家是个一言可决定你生死的人。

作为高乐庄园原先的少主,新晋荣耀骑士的直系家属,琳达像穿花蝴蝶一样在宾客中穿梭,旁边腻着英俊不凡的李察,有李察这个未来的侯爵陪伴,琳达这个商人的女儿心安理得地接受各方客人包括一些小贵族的奉承,如果有那因为喝多了、被众多的美女眩花了眼而头脑不清醒忘了称赞她的客人,她自然会利用微妙的面部表情婉转地提醒。

客人能及时醒觉自然皆大欢喜,真有那不开窍的,想利用自己小贵族身份拿捏一二的,明天,当他家的佣人告诉他原本在高乐商会名下店铺的折扣全没了,他一定悔不当初。

“李察阁下,恕我直言,你的礼服对一个舞会来说似乎略为简洁了些但因为穿着的人是你,它就成为了全场最令人瞩目的服装,我想明天每一个上流家庭的主人衣柜里都会增添这样一款礼服,因为所有的贵妇人都希望他的丈夫能有李察阁下一二分的帅气听说这是比基尼近年流行的款式吧”

很快就有聪明人把话题转移到李察身上,由于琳达的刻意宣扬,所有人都知道李察的晚礼服是由她亲自挑选的,这种设计近年才刚在比基尼流行起来,赞美李察,就等于同时赞美了琳达的眼光,一举两得。

当然,宾客的奉承也不是信口开河,显赫的家世、过人的外表和风格独特的穿着,的确让李察在这些大多数是商人和小贵族的年轻人中显得卓尔不凡。

在一片奉承声中,李察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微笑,谁也不知道那笑容背后代表什么,是一种贵族式的礼貌谦逊还是一种对奉承理所当然的接受或者根本就是对这些奉承觉得麻木了,连变换一下表情都觉得不屑

对比李察,琳达的城府显然未够,她那副得意洋洋的模样出卖了她心底的真实想法,这种把情绪完全表露出来,把底牌亮给别人看的不成熟令某些客人起了心思,待琳达接手高乐商会的事务,说不定能从这个大头鬼身上捞到什么好处众所周知,比巨龙还要吝啬的高乐商会会长约翰芝华士只有一个女儿,所以琳达在盯紧了那些女宾客防止她们对李察下手的同时,她自己也是很多男宾客虎视眈眈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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