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日本强占琉球国 侵台藉口牡丹社(2/3)
作品:《百年史话中华演义》
岛津家久要挟尚宁,琉球国也得向萨摩藩纳贡,并要接受萨摩藩派遣的人员在琉球国中任职。
尚宁在武力的逼迫下只得答应,才放归回国;但从此后,琉球王即沦为了萨摩藩的魁儡。
大清朝替代明皇朝后,琉球国虽于一六五四年仍派遣使臣到清朝请求册封,清顺治皇帝册封了尚质为琉球王。经此册封,表面上琉球国仍是大清皇朝的属国;但实质上,琉球国已受萨摩藩操控,不但要向萨摩藩称臣纳贡,琉球国与清皇朝的贸易收入也被萨摩藩盘剥一空。
到了一六九三年的尚贞王时期,萨摩藩强行割占了琉球国北部的五座岛屿。清皇朝同样保护不了远在大洋上的属国,琉球国只得任由萨摩藩宰割,苦苦挣扎了近两百年。
及至清道光二十七年,琉球国的最后一位国王尚泰继位。
一八五四年三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率舰队抵达日本,与日本的江戸幕府签订了《神奈川条约》即《日美和亲条约》。
签约时,佩里还要求日本开放琉球岛的那霸港口;日本这才意识到,琉球国虽然向日本称臣,但毕竟仍是个**国家;那霸港归琉球国所有,日本无权就此事与美国签约。结果,佩里到了琉球国,才与琉球国就开放那霸港的事宜签了《约》。然而,佩里的这一插曲却提醒了日本,得设法把这块口边的肥肉吞下肚。
一八六八年以后,日本开始明治维新,很快推翻了德川幕府,实现天皇**。日本的明治维新促使经济增长,国力日渐充实,对外扩张意识更是抬头了。
于是,四年后的一八七二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从一三七二年以来就拥有的对于琉球国的宗主国地位;同时,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册封原琉球国王尚泰为琉球藩王”;从而,正式侵占了琉球群岛。
此时的清皇朝虽已剿灭了捻军,但阿古柏和俄国正在侵吞西域,所以无暇顾及发生在琉球群岛上的事;因为,对于清皇朝而论,琉球国毕竟只是一个属国,岂可与本土相提并论;且而今的清皇朝是自顾不暇,哪有余力卫护属国?再,琉球国在向清皇朝称臣的同时,也在暗中向日本朝贡;这早已是虽秘而不宣却尽人皆知的事实,清皇朝故作不知罢了;所以,而今也犯不着为了一个远在大洋上的的属国,而与曾使中国的历代皇朝都感受到头疼的被称为“倭寇”的日本人闹翻脸;因此,也就只好忍耐克制听之任之了。
但是,日本的扩张野心岂止于此;见清皇朝对其占据琉球群岛无甚大的反应,也就更是放胆而欲得寸进尺地侵占大清皇朝的本土台湾岛了。
原来,一年前的一八七一年,在大清皇朝的本土台湾岛上曾经发生过令人愕然且出乎意料的事件。
当年,琉球国的宫古岛民有两艘船在回那霸港时遭遇了台风,其中一艘船漂泊到了台南的八瑶湾海岸时不幸触礁沉没;船上的六十九名乘客中有三人溺死,其余六十六人凫水登岸后侥幸存活。但是,后来他们却不知不觉地闯入了台湾原住民的居地。
因台湾的原住民一直来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常怀有恐外、甚至于仇外的心理。
那些盲目闯入、落难中的琉球国人,被原住民误认为是不怀好意前来侵扰的异族;于是,不问青红皂白地将他们追杀;结果,有五十四人被当地的台湾原住民排湾族人莫名其妙地杀害了,仅有十二人逃命出来。
虽然,后来那十二人在当地汉人的帮助下,送到了台南的凤山县城;凤山知县又将他们安全地转运到了福州;几经周折后,惊魂落魄了的难民终于回归琉球。
因为,此事发生地是在台湾的牡丹社地区,故史称“牡丹社事件”。由于,那些被害者当时尚属琉球国人;所以,牡丹社事件虽然轰动了一时,但终于没有引发出更大的事端。
按,此事实属意外且已经过去,而遇害者实为琉球国人;而琉球国在当时尚属大清皇朝的属国,理应由清皇朝自行处置。
但因为,牡丹社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年,日本将琉球国占为己有了;于是,就移花接木地将当时还不属于日本管辖的琉球国人,硬扯成是日本的国民了;这么一来,明治政府即可以“维护本国公民权益”为由向清皇朝讨要法。
于是,来年,日本的明治政府派遣外务卿副岛种臣前往中国;在交换《中日修好条规》的时候,副岛种臣向清政府提及了“应对牡丹社事件中被残杀者伸冤抚恤,并对肇事的犯罪者管束惩处,且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暴逆。”
副岛种臣虽然是越俎代庖,但所述倒也有理,双方本可以商榷妥处。
然而,清庭负责接洽的总理衙门大臣董恂愚蠢地不以主权之相驳,却以“台湾乃生番之地,化外之民”为由欲推诿搪塞。
副岛种臣虽然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但董恂的蠢言却给了他话柄,有了寻衅滋事的由头,正中了明治政府的下怀。
副岛种臣回国报告后,明治政府觉得这倒正可用以扩张并侵占台湾的借口。因为,既然“台湾乃生番之地,化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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