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86 节 爵位问题(4/6)
作品:《能源集团》李从也是无奈的拍了下ziji的脑袋,这边的人可都是不种植的,让他们来种地。简直就是难为他们了。所以李从立刻从国内以月薪一万人民币的代价聘请了一些老师傅过去教教他们,这样才让这边的这个粮食基地开业了,不然的话还不zhidao要荒废到shimeshihou呢,原来这个difang是沙漠,可以继续荒废着,但是到了能源集团的手里。这里就是比农田还要好的difang,这些中东人的脑子转悠的不是很快。但是学起来倒是很认真的,他们就等着李从的承诺呢。李从说过只要是第一季的粮食下来,他们每人都可以分到1000斤的能源小麦,而且集团还负责给他们卖了,卖的话按照国际零售价格,2元一斤,这样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2000人民币的,这个钱对于他们来说不错了,三个月就可以拿到两千元对于这些人来说就haoxiang是做梦yiyang的,ruguo他们zhidao跟他们干yiyang活的华夏农民每个月拿到六千的话,不zhidao他们是shime想法了。
这边的事情李从是不想头疼了,交给下面的人以后,李从开始对国内的一些爵位产生了兴趣,他想要建立帝国,这个爵位就真的是需要学习一下的。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贵族的封号,用以表示身份等级与权利的高低。世爵从夏商时期开始,到中华民国建立后结束。看起来在结束后的一百多年又得起来了,李从也得开始制定ziji帝国的一些爵位了,所以参考这些是很有必要的。
李从看到在先秦时代,《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guanxi的亲疏差别。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目前尚无定论。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依据《孟子.万章篇》所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difang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彻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但参照甲骨、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共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专门用以赏功。彻侯、关内侯食租税或食邑,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能源集团 最新章节第 1586 节 爵位问题,网址:https://www.xbqg9.net/16/16626/1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