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节(3/4)

作品:《(天龙八部同人)悟道天龙

了个宠不起的宠物,总比让它继续呆在外面害人要好。

此举至少让不少人逃过一劫,但具体是谁。事实已经无法证明了。

要证明就要死人了,闪电貂也只好像书中一样死了。现在。闪电貂第一时间就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却不知逃过一劫,命运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负,这诱饵的工作都很难胜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来惹秦朝,还特记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袭。

那黑皮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白葫芦。

这出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把那成就了书中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了。

书中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刚一出场,就又倒了大霉。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它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

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闪电貂会不如它的情况下,秦朝冒险试验了一回,只是随便在它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闪电貂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绝不可能是完全不信,更加地见猎心喜罢了,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

有自己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那毒手。

闪电貂原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万毒之王听起来恐怖,但若不是亲眼见识,少不了对它抱有怀疑和不服。

何况在毒功方面,秦朝有什么权威

免不了又会遭受权威的挑战,很自然。

那也难怪别人的权威理该不如他吗

万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层楼。但若只论杀人,可能还不如把无名的混毒混在一块后可怕。毒功这玩意入门太容易,精通太难。

不研究则已,否则不是半途而废,便是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罢休,越不愿承认在同一领域内自己会不如别人。若说这就是傻,那秦朝学医也是傻。

他现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据说对各行各业无一不精的逍遥派掌门无涯子傻。但也只有那种最聪明的脑袋,才有实力能傻到那种程度。

非要找个研究毒功的理由,秦朝不是找不到,其实解毒也还在医术的范围之内。

非要给自己找个反对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光是医术中的这一分支,就已足够。

足够让所有人勤勤恳恳地忙上一辈子都还绝对忙不完。痴心绝对不用再怀疑。

若非秦朝和钟灵母女对解毒都颇有一手,试验前早已准备充分,闪电貂已经被那一丁点毒给毒死。好运逃过了一死后,闪电貂因祸得福,身法更灵活、迅猛,毒性变得更加剧烈和复杂难解。

从此,它像初恋般惦记上了秦朝右腰上那黑葫芦。比钟灵母女还见猎心喜,对平时喜欢吃的那些毒蛇表现得越来越不屑。或者说,它吃了这么多年毒蛇,终于开始挑食了。

秦朝已经不只一次对钟灵说:“其实闪电貂最厉害的不是它的毒,而是它的速度。”

江昂、江昂、江昂擂台上,秦朝那挂在腰间的葫芦里又传出了牛吽般的巨吼。

秦朝取下左腰上挂着的酒葫芦,拔开塞子,往右腰的葫芦一倒,吼声立止。

擂台下,李尽欢鼻子一动,眼睛一亮,道:“好一个酒鬼这是百里香呀”

“小弟的剑道走的是一白掩百丑,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大哥的剑道走的是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怎么提防都防不胜防。”秦朝边说边把酒葫芦挂回了左腰。

“二弟这么说,岂不把自己也当成了那一粒小小的老鼠屎了”秦夕落沉声道。

“大哥有没有听说过相对论”秦朝不答反问道。

“什么东西”秦夕落好奇道。

秦朝目光向四周一扫,眉头微微一皱,密语传音道:“这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讲清楚,最初主要是为解释时间和空间而提出的一个假设,经实验论证,逐渐完善的一套理论。”

“这套理论的出现,使人类对身体内外世界的认识都发生了巨大改化。而且,随着理论的丰富和完善,建立全新的世界将不再是梦想,神话都有可能一件件成为事实”

秦夕落张大了嘴,愣了片刻才记起传音给他,道:“二弟这不是在耍大哥吧”

心想:“就算修炼成了仙,成了神,成了圣,创世都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吧”

秦朝暗叹:“有些真话比谎话还难让人相信有些真话永远都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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