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清秋祭临近(1/2)

作品:《灼眼的夏娜之星枫

在游乐园玩完后,几人基本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而夜神枫,在自己处理完晚饭后就躺在了房顶上,欣赏着夜间的星空。1;912;;5991;4;;1;19;19;19;;6;1;5;5;1;8;1;21;;6;1;9;11;09;;

但就在夜神枫欣赏着星空时,阿拉斯瑞尔开口了。

“夜神枫。”

“嗯?”夜神枫的视线转移到了阿拉斯瑞尔身上,毕竟,阿拉斯瑞尔是很少话的,一般话都会有很重要的事。

“你应该察觉到自己的力量还是很弱的吧。”阿拉斯瑞尔沉声道。

“……”夜神枫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无奈的道,“是啊,我的力量还是很弱,可着又有什么办法呢?”

阿拉斯瑞尔先是叹了口气,然后道:“你,用的是剑,但你明白剑是什么吗?你,力量来源星辰,但你明白什么是星辰吗?你寻求着力量,但你知道你为什么要寻求力量吗?”

夜神枫不话了,他知道,虽然自己用的是剑,力量来源星辰,但自己却从来不理解这两样东西,而他也不知道自己寻求力量是为了什么,活下去?不,不单单是这么简单。

“当你真正认识力量后,你的力量也许就会增强了。”完,阿拉斯瑞尔就陷入了沉默之中。

什么是剑……

夜神枫知道自己不可能同时明白这两样,所以他先思考什么是剑。

夜神枫召出破晓,握在手中,眼神缓缓的看着剑上每一个花纹。

剑,华夏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的一种兵器。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来源于北方的草原地区,既是吃肉的餐具,也是护身的武器。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却反而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楚。长剑出,短剑也不废。所有剑的整个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搞恐怖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剑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

剑身包括——

锋:剑身前端锋利部分;

脊:剑体中线凸起;

从:脊两侧成坡状部分;

锷:从外的刃,即剑身两旁的刃;

腊:脊与两从合称为腊。

剑柄包括——

茎:也就是剑柄的把手部分,主要有扁形与圆形的两种;

格:剑茎和剑身之间的护手,又称为卫、璏、剑镗;

首:茎的末端常有的圆形部分,又称为镡;

箍:茎上的圆形凸起的纹饰;

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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