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室友(2/3)

作品:《封神绝仙

打造许多奇巧器具。随着冶炼技术越来越高明,共工族创造出的神级器具也越来越需要珍稀宝贵的矿产材料才能成功。

于是他们逐渐抛弃了青铜,转而找到一种更好的替代品曾经支撑大地和天空的巨大天柱,不周山体内的岩石精华。

正是这种精华,使得共工族的冶炼技术达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制造了很多巧夺天工的神奇器具。

疯了一样的共工族人,开始疯狂开采不周岩精,最终挖塌了不周山,导致了那场后世闻名的大洪水肆虐,生灵涂炭。

犯下大错的共工族人,在大禹治水的时期就逐渐消失在大地之上,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只有少数留下的共工遗民加入了治水的队伍,后来散居在其他部落与方国当中,告诉世人这个神奇族群,曾经存在在世界上。

说起来,倒是有些像墨轩后世在西方奇幻故事里听说过的矮人族。

这名字略有点生冷古怪异族味道的专意语,便是前世听说过的那位铸造天才,共工族遗民。

传闻这天才性情冷淡,言辞犀利刁钻,很多场合下言辞直白,不给人留面子。没想到今天入第一天见到,还真是这么一副个性。

“走吧,李斯大人的话你们也听见了,此番入,乃是大凶之兆,说不得我心情不爽,让你们一个都毕不了业!”壮汉豪放大笑,像拎小鸡一样提开挡在训练营门前的侍卫,带领众多报到入的生,进了训练营的大门。

那位名叫李斯的白袍祭司,既不愿跟壮汉多说,听到专意语的名字,更是不敢和院作对,此时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一甩袖子,恨恨进了训练营大门。

……

墨轩一众员刚进训练营大门,便被壮汉带到居舍阁楼前的草地上。

“进了训练营大门,再想出去就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壮汉洪钟般的嗓音响彻营地,“是进入顶尖府金鳌宫修行上等仙术战策!还是滚回家做你们那狗屁不通的贵族,全看你们这一个月的态度和本事!”

“我叫霸项,有什么疑问只管来寻我就是!”霸项大手一挥,指着后方两层的院居舍,“给你们一漏的时间,找到自己的居舍,放置好衣物钱财,回到这里集合!去吧!迟到的我可别怪我不给你们留情面!”

说完,这些第一次集体生活的贵族子弟都有些发愣,少数天分极高,从而被特许进入训练营的平民子弟,则很快动身,去寻找自己的居舍。

墨轩扭头带着衣物朝居舍院落走去,一漏的时间可不怎么,也就三十分钟左右。

商代的计时方法十分特别,用一只筒状的青铜器具,在其中灌满水,浮有一支带有刻度的木尺。

灌满水的铜器下方,有一只细小的漏嘴,随着铜器中水位下降,木尺的刻度就在不断下降。

大多数时候,只有王庭或者贵族的家里,才有资格用水漏这种先进的计时玩意儿,大寻常百姓家里,还是看太阳的位置计算时间的。

训练营居舍门口的广场上,有一支水漏,正滴滴答答朝下漏水。负责灌水的侍者守在一旁,随时等着老师需要计时,连忙给铜器中灌水。

等广场上这些贵族子弟们,发现没有侍从来引他们去居舍时,墨轩已经找到自己的居舍了。

这里稍微有些偏僻,但安静整洁,竹制的阁楼不仅结实,而且典雅美观,十分适合居住修行。

墨轩进了阁楼内,发现这阁楼之有三间卧室,其中一间紧闭屋门,剩下两件空荡荡的,应当是任由自己挑选一间。

随后,居舍小院内传来一阵锅碗瓢盆的撞击声音,墨轩探头一望,之间一位红色短发少年,身材不高,裸露在外的肌肉却十分壮硕,正满头大汗的扛着半人高的包袱,艰难的朝院里挪进来。

作为室友,墨轩自然要搞好邻里关系,他放下自己几件衣物,出去帮那几乎扛不动包袱的红发少年分担了几样青铜制的炊具,换来少年热情感激的眼神。

他气喘吁吁的摸去额头大汗,“多谢……多谢!”

墨轩不认得这位少年,想来前世没什么交集。

“不用客气,我叫墨轩,刚刚搬进来。”

红发少年扛着大兜的衣物用具,艰难踏上阁楼台阶,两人拖着包袱往剩下一件空卧室里拖去。

“我叫子妄!是朝歌人士!”

少年兴奋热情,才刚安顿好,便从包袱里取出两张用布帛包好的粟米大饼,掰给墨轩一半道:“来来!尝尝我母亲连夜做的粟米饼,可香着呢!”

面子妄热情期待的眼神,墨轩微微一笑,毫不客气,接过粟米饼狠狠啃了一口。

“怎么样?!好吃吧?!”

那红发少年一脸喜悦,自己也一屁股坐了下来,取出一只羊皮袋子,啃了一大口粟米饼,咕咚咕咚灌起了清水。

墨轩一看就知道,这种自带干粮的,一般都是平民子弟。

殷商时期,人民基本分成贵族、平民和奴隶三个阶层。这个时期的平民,大部分都是一些手工业者、自耕农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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