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合同与过去(1/2)
作品:《星耀韩娱》当然,人气和金钱要两抓,以林佑泯如今的外貌和在模特界的名气,要赚钱绝对不是什么问题。
林佑泯和权恩灿签订的合同,两人原本的合同早在去年就已经结束,那时候权恩灿的抽成比例是50%,很正常的新人合同。
比起经纪公司动不动的七比三,八比二,已经好了太多。
新签的合同是一份两年制的合同。权恩灿的经纪人抽成是40%,这还是权恩灿自己让步的结果,一般读力的新人演员的经纪人一开始的抽成是50%左右。
当然,如果有经纪公司,那另算,收50%那都是轻的了,因为经纪公司的资源更多。
至于30%乃至20%,10%的提成,那是一线,顶尖艺人才有资格谈的条件。
交情归交情,这经纪人行内的规矩也不能破坏。
权恩灿和林佑泯的合作很愉快,两人不仅是演员和经纪人的关系,更是不错的朋友。权恩灿的眼光很长远,和林佑泯这种潜力无限的璞玉打交道,交情远远要重于金钱,放弃一点小小的利益,还不至于让他心疼。
两年的签约时间很短,不过这也是林佑泯和权恩灿早就约定好的,两年一签约,比例根据林佑泯的名气和收入适当调整。
工作室则是属于林佑泯一个人的,助理之类的团队支出也要林佑泯自己出。权恩灿负责他的策划,宣传,联系电视台等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人脉!
权恩灿的人脉,在林佑泯看来,值这个价!
对于一个艺人来说,不能简单的看他被抽取了多少分成,相对的,越红,赚的也越多,经纪人为了留住摇钱树,甚至会主动降低抽成比例,一切,都取决于艺人自己的成就和名气。
从广告代言,电视台,模特拍摄拿的钱,再扣除了杂七杂八的各种税收和投入工作室的钱之后,林佑泯剩下的,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多。
税收之类的,林佑泯一直都是按时缴纳的,或许现在名气不大,无所谓,可是成名之后,这就是重中之重的事情了,他可不想因为税款的事惹上一身搔。要知道,韩国民众对于逃脱税款和兵役的艺人,那是极为厌恶和反感的。
值得一提的是,林佑泯的工作室虽然是单独工作室,却是挂靠在一家经纪公司的名下。
这家公司的名字,全称crecntentsmeda。(s:crecntentsmeda现实成立时间是2007年1月,这里只是为了故事推进需要,避免更换经纪公司,望理解。)
一家总体上来说主打歌的经纪人公司。
为什么林佑泯会挂靠在一家音乐经纪公司旗下,而不是一家演员经纪公司呢?
这还要从林佑泯的老爸说起。
林佑泯的父亲是一个韩国人,去美国留学之后就直接在美国定居,并且拿到了绿卡,获得了美国籍。
自然的,林佑泯也是美国籍,一个美籍韩裔。(s:国籍什么的就别纠结了,主要是为了猪脚安心地发展,免得兵役之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望理解。)
他的父亲通过多年打拼,自己经营着一家中等规模的上市公司,还有一家好莱坞的中型制作公司,帮一些电影巨头制作一些外包的边角镜头,偶尔也会参与电视剧的制作。
林佑泯从小跟在父亲身边,感兴的不是那家上市公司,而是制作电影电视剧的那家。
从小受到了好莱坞的熏陶,林佑泯渴望表演,也喜欢表演,为了表演,甚至连最心爱的篮球和足球都抛下了。
至于为什么是来韩国,而不是好莱坞?
林佑泯嗤之以鼻,好莱坞是那么好混的吗?何况他还是个黄种人,去好莱坞受到歧视是免不了的,林佑泯虽然自信,却不是好高骛远,不知天高地厚。
就算你的演技是影帝级别的,就凭你的皮肤和毫无名气,也要在导演和制作人的心里打个对折,更别说林佑泯没有影帝的演技。
比起美国,特地研究了韩国娱乐圈的林佑泯认为这里更适合他的发展。
林佑泯回韩国生活,算是回到老家了,对于林佑泯当艺人这件事,他的父亲没有支持,也没有反对。
在美国呆了这么久,受着美帝主义的熏陶,林父一直很尊重林佑泯自己的选择。
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还是有些担心不下的,所以特地联系了自己在韩国娱乐圈的一个老朋友帮忙照看,据说是林父在韩国读书时一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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