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看走眼(2/5)
作品:《黑白往事》外的一面,同时也有幸欣赏到了米兰这出惊心动魄的“宫心计”。
还是那句话,看走眼了,这次真是看走眼了,原来外国人玩权术,一点儿也不必我们的清宫戏差啊!
说到看走眼,其实我们还得再提一提本书中的弗爵爷。
在世界足坛过去的十多年里,温格和弗格森都是出了名的好眼色,两人相中的球员几乎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成了名角儿,这也为两人在江湖上的地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可是到了21世纪之后,温格的眼光犹在,老爵爷却似乎因为年龄真的到了,看走眼的时候越来越多了。
有很多人认为贝隆是弗爵爷里最大的引援水货,但我却有不同的看法。与其说贝隆是水货,不如说他是弗格森战术变革的牺牲品。
弗爵爷当初依靠着四大中场和无球跑动体系称霸英超,并且获得了三冠王的殊荣,从而被皇家授爵,好不风光。可是风光背后,爵爷非常清醒,曼联的这套战术最多流行两三年,迟早会被别人破解,因此他对球队的未来充满了危感,他一直在想的都是如何不断改善这套战术体系,让它不断进步,不断充实。
于是老爵爷买来了贝隆,为的就是因为他比生姜头更善于控球和梳理中场,斯科尔斯的长处在于跑动和后插上,贝隆的长处却在于调度节奏和处理皮球,三冠王时期的曼联强着强矣,但在节奏变幻这块上,他们比起当时拥有齐秃的尤文和拥有埃芬博格等人的拜仁来说,还是差了一截的。
所以老爵爷准备在这方面下下功夫,让球队在猛打猛冲之余,还能够通过节奏的变幻来迷惑对,从而让球队的进攻变得更加难以防范。
但是他没想到,贝隆习惯了在慢节奏的环境中处理皮球,而英超却是以节奏紧凑而闻名的,曼联更是高速传球、高速跑动的代表,贝隆来到曼联,踢着弗格森想让他踢的足球,但曼联的其他球员却只能快,不能慢,他们跟不上贝隆节奏的变化,也领会不了弗格森想快就快、想慢就慢的理念,于是双方之间显得格格不入,最终让贝隆活生生变成了媒体们口中的“大水货”。
可是这些人却不想一下,如果贝隆真是大水货,弗格森又怎么可能花了半个赛季的时间去努力把他培养成为核心,甚至在一年之后也没有抛弃他?
直到弗格森确定他的队员们真的不适合踢那种通过节奏变幻调动对的足球之后,他才遗憾的放走了贝隆,但无论在任何场合,他都从来没说过贝隆是一“失败”的引援。
因为他心里面很明白,不是贝隆不好,而是自己的球队和他不合拍,这就像把一个拥有九节变速能力的火箭推射器安装在一部只能以300公里/小时恒速运行的赛车上一样,快的时候赛车固然是风驰电掣,但是当推射器想慢的时候,赛车马上就会因为失去了动力而栽跟头。
其实弗爵爷看走眼的真正的最大水货,还应该是他们后卫韦斯布朗。
维斯布朗的身体素质称得上是令人惊艳,身高185,体重73kg,弹跳出色,百米速度跑进了11秒,反应极快,铲断准确,无论从任何一项数据来看,他都是一个顶级后卫的料。
可是和他强壮的身体比起来,他的心理却是异常脆弱,伤病无数次战胜过他,97-98赛季,他为曼联出战2场;99-00赛季,他全年缺席;01-02赛季,他为曼联打了17场,然后回到了伤病名单,他在曼联出勤率最高的赛季,也就是在去年,他总共打了36场,除此之外,他在过去十个赛季最高的出勤率是22场。
这样一名拥有绝佳身体天赋的球员,却几乎成为了玻璃人的代表,除了心理原因之外,我实在找不出他如此脆弱的理由。
但就是这样一名后卫,却被弗格森倚为肱骨,当初斯塔姆负气出走,弗爵爷提拔他和大卫梅搭档后防线,结果仅仅半个赛季之后,弗爵爷就不得不购入费迪南德来救场;此后丹尼尔埃文斯退役,弗爵爷又让他和加里内维尔尝试轮流镇守右路,随后内维尔成了曼联的队长,布朗则成为了医务室的vi级贵宾。
弗爵爷曾公开说过:“他(布朗)无疑是俱乐部这么多年来最好的后卫。”这句话是在2002年布朗入选国家队之后说的,但马上弗爵爷就被狠狠的打了脸,因为布朗随后因为脚踝骨折整整在病**躺到2004年才复出,为此他甚至失去了参加韩曰世界杯的会。
弗爵爷无数次试图把他扶起来,但他回报给老爵爷的却是一次又一次严重的伤病,就连肌肉拉伤这样的小病,年近不惑的吉格斯只需要一个星期就能生龙活虎,他却需要在病**躺一个多月。
水货之名,绝对名符其实。&n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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