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百十更(1/2)

作品:《仙剑同人之真仙剑群侠传

巫后这时向姜氏道:“阿娘,就这么等他再攻过来成吗?”姜氏道:“若是贸然过去,不定会中他何等暗算,现下只有如此。”轰轰,这时地面震颤开来,忽然在雷灵使摔下的树林中大地裂开,一条长长的裂缝直冲二人处延伸开来。二人各向裂缝一边跳开,巫后惊道:“这是土灵使的裂地击,怎么会……”嚓嚓,雷灵使走出树林,却见他相貌又有了巨大变化。姜氏惊道:“这家伙,把土灵使的精元也吸掉了吗!”

原来,雷灵使并非真的没留意到灵儿不见,而是有意佯作如此,好来反教巫后和姜氏掉以轻心,他才可以去吸收赤鬼王的精元。就算灵儿一击不中,他也会另卖破绽好让自己接近赤鬼王的尸身。其时他功力已盖过巫后和姜氏,但再如何倾全力相攻,二人自保还是可以的,因此上雷灵使立作决断,意欲借助土灵之力作速了结,这时终于让他得遂。

轰隆,雷灵使裂地击第二波又至,姜氏和巫后跃向空中,裂波却自地下涌窜出无数雷闪激射至半空。二人大惊,各作守御。饶是防护及时,二人也都或多或少被雷息射入体内,如针刺般痛楚之际,行动立显滞窒。雷灵使抓住大好时机,极快地大步奔上前来,喝道:“狂雷掣电拳!”砰砰砰砰,无数拳影隔空打到,巫后和姜氏抵受不住,各各身中数拳,相继摔到地上,大口吐血。

灵儿见之情急关切,冲上前去,张臂拦在二人身前,大叫道:“不许你再伤害阿娘和姥姥!”飞蓬惊叫道:“快躲开,少主,你会没命的!”雷灵使走上前来,在灵儿身前停下,道:“虽先杀谁都一样,但要本灵使对一个孩子下手,确有些不快。不过你既是女娲后人,只索另当别论,女娃儿,别要怪我。”着缓缓提起右拳。巫后心碎道:“灵儿,快……快逃……快逃啊!”自己却是瘫在一边,全然无法动弹了,否则她就算拼了命,也要抢上前保护女儿。

灵儿低下头,道:“要死就死吧,阿娘和姥姥都死了,灵儿自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她猛地昂起来,眼中噙着泪水,却是极为坚毅地瞪视着雷灵使,道:“不让……我不让……我就是不让!!”雷灵使道:“那就对不住了!”拳头上雷息浮现了一下,猛地落向灵儿身上。砰的一声大响,灵儿以为自己已经到天国了,觉得一时轻飘飘的,可精神稍敛后,又觉身周似被什么裹住了。她定睛一看,意外地发见飞蓬紧紧地将自己抱住,跪在当地。

他背对雷灵使,那一拳就重重地击在了他背心。当灵儿那生不畏所为时,飞蓬体内李逍遥的意识涌现出来,他不禁由灵儿想到了外面世界的少年赵灵儿。当时不知从哪里涌出股力量,飞蓬之身由李逍遥的意识引导着扑向灵儿,在千钧一发之际,挡下了那致命一拳。灵儿如处梦幻当中,她呆视着李逍遥一边面颊,唤道:“唔……大哥哥?”李逍遥凄然道:“你要有何闪失,罗刹鬼婆须饶不得我,嘿嘿。”灵儿虽不明白何指,却能觉到那股浓浓的爱意。

雷灵使惊骇地远远向后跃开,叫道:“怎、怎么会?”这时,李逍遥身上一闪一闪,一阵清楚,一阵模糊,交替闪现,第一闪是飞蓬真身,第二闪是李逍遥自己的身子。飞蓬的意识又涌现出来道:“可恶,受了方才那一拳,伤害太大,被强制遣反了。”自此,两个人的意识在这个身子里达到相互制衡,得以同时存在,他既是李逍遥又是飞蓬。

李逍遥道:“老前辈,您还能动是吗?”姜氏应道:“是,飞蓬大人有何吩咐?”李逍遥道:“请将巫后娘娘跟灵儿快些带走。”姜氏一面如言用仅剩的体力使出金蝉脱壳,一面问道:“飞蓬大人,难道你……”李逍遥道:“放心吧,我还有好些事要做,不会现在就死的。”姜氏道:“既如此,请万分珍重!”嗤,金蝉脱壳的气息笼罩住三人,蓦地凭空不见,移往他处。

李逍遥道:“好了,趁着飞蓬之力还未散去……”他站起身来,催动内劲,用奇法引导,逼得面庞渐渐红胀,有如酒醉。李逍遥心道:“看来我跟蜀山派当真有不解之缘,师父,真谢谢你传我此招。”呼呼呼,李逍遥身周气息已满,激突冲天。他道:“你是第二个试此招的人,来吧,酒神召来~~!!!”轰轰轰,李逍遥身周真气向外暴散开来,大树连根拔起,地面也寸寸断裂,空中激起一个巨大的云团,远看之下宛如一个醉翁持埕而笑。

雷灵使大惊失色道:“这、这是!?”他还来不及作何反应,就被酒神咒的气劲击穿。李逍遥道:“你会起恻隐之心,表明你还良心未泯,望你转世做个好人,那时我们再来堂堂正正打上一场。呀啊啊啊啊~~”他将全身内劲尽数放出,酒神咒威力达到极致,雷灵使被强力冲击烧灼化作了尘埃,当地余人尸骸亦都未能幸免。李逍遥所料不错,变化成飞蓬再使酒神咒,可以透支的灵力较常时多之又多,终于了结了这场旷古烁今的战事。他因酒神咒耗尽真元而脱力,登时昏了过去。

李逍遥凭借飞蓬之力与酒神咒之助将众灵使与魔兽一举除灭,却也于间又复元气大伤。巫后、姜氏并无大碍,二人一带李逍遥,一带灵儿,御风直接飞抵仙灵岛。灵月宫主自逼近的气便已识出多年的好友来至,遂不设防,见了他们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仙剑同人之真仙剑群侠传 最新章节第二百一百十更,网址:https://www.xbqg9.net/38/38910/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