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禁止海贼条约》(1/4)
作品:《朕真的不务正业》“倭国,蕞尔小邦,何故频繁侵扰我大明海疆,扰我民生?”朱翊钧看着织田市,问出了一个问题。
从嘉靖年间的倭患,再到万历十九年,丰臣秀吉明知道朝鲜是大明的藩属国,还要攻打朝鲜,为何如此反复挑衅大明。
大明虽然年纪大了,但不代表打不动了。
“不识王化,不认经纬,不知天朝是广博。”织田市非常无奈的说道:“来到大明之前,臣妾也以为,大明和倭国差不多大,山东和长崎所在的九州岛一样的大。”
织田市不认为大明有多大,在倭国人眼里,宁波才是大明的都城,在他们眼里,东南早已经废置多年的军屯卫所的军兵就是大明军的实力,这种认知,普遍存在,在倭国所有的堪舆图里,大明都和倭国差不多大小。
到了大明,在四夷馆,织田市第一次看到了大明绘测的天下堪舆图,虽然四夷馆影壁墙上的堪舆图并不是最新的、也不精细,但第一次看到天下堪舆图的时候,织田市就知道大明的堪舆图,才是对的。
倭国是个蕞尔小邦,而不是他们认知里和大明一样大的国家。
这就是认知上的差距,此时的倭人真的认为大明国力也就那样,和倭国大差不差。
“除不识王化,不认经纬,不知天朝是广博,还因为顷年达虏猖獗于北、番戎蠢动于西、缅夷侵扰于南,未经大创;以致倭人生心,乘间窃发。”织田市无奈的说道:“兄长在谈及大明时,用到了四面楚歌这个成语,说是大明北方的鞑靼连年兴兵,无比猖狂,而在西南则是缅贼攻打大明,似乎已经是四面楚歌危亡之相了,只要轻轻一用力,大明就亡了。”
朱翊钧思索了片刻摇头说道:“管中窥豹,盲人摸象而已。”
在这些番夷眼里,大明已经土埋到脖子里了,人已经死了,就差钉棺材钉了,争先恐后的来给大明钉这个棺材钉,朱翊钧终于搞清楚了倭国为何如此猖狂,因为无知。
大明就是死,也要七十年才能把血条彻底败坏,现在大明的血条更厚了!
朱翊钧见织田市,主要是将商议好的内容签订下来,织田市作为织田信长的全权代表,在《禁止海贼条约》上签字,这份条约非常的不公平。
首先织田信长作为倭国安土幕府,要颁布《海贼禁止令》。
禁令一共分为了三章十七条,这份海贼禁止令是大明礼部尚书万士和草拟,这三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制造海寇所用海船、倭人任何船只无堪合船引不得出海、瓜蔓连坐法。
第一章的禁止海寇所用海船,是一個很宽泛的概念,海寇究竟用什么船,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定义上非常的灵活。定义一旦灵活,就代表着无限制的扩大化。
在这份禁止令发布之后,所有倭国船只都有可能被视为海寇,禁止海寇所用海船,就是禁止倭人自造船舶。
第二章则是倭人船舶管理办法,其宗旨就是任何船只没有堪合船引,在海上搜检过程中,都会被视为海寇处理,这条办法里还有规定了用于自卫的武器,只能局限于刀枪剑戟,不能有火铳、火炮和弓弩等物。
第三章的瓜蔓连坐,就是各令制国会被海寇连坐,一旦发现有海贼之主的令制国,起令制国一体被瓜蔓连坐,而有曲佞包庇之所,知行之人悉数没收抄家,并斩首以收威吓之效。
海贼禁止令,等于大明无限的宣战权。
让织田信长交出倭国的海权,可不仅仅是口头的约定,是有详尽的规章制度,一旦倭国有人违反,大明水师就是师出有名。
海贼禁止令之外,第二份则是包含了大明关于大阪湾设立守御千户所的详细规则。
守御千户所是大明一种很特殊的卫所,在地方上直接隶属于都指挥司,而现在大阪湾守御千户所,就是类似于在倭京都地检特搜部一样的部门,直接隶属于朝廷,同样归长崎总督府管辖,其正式名称为:长崎行都司。
长崎行都司,设有正五品海防千户两名,从五品副千户四名,正六品镇抚使皇帝俯首称臣,在倭人看来是大赚特赚的堪合贸易,倭人甚至不愿意用堪合朝贡这个带有俯首称臣意味的字眼,而是冠以贸易之名,将册封的圣旨,认定为堪合条约。
这是室町幕府一贯的宣传,这样看起来室町幕府从大明讨到了天大的好处,付出了一点点名义上的代价,所以室町幕府不是罪人。
这也是朝鲜使臣始终将倭国称之为逆子的缘故,明明被册封,明明在堪合朝贡中受益良多,却始终不肯承认自己藩属国的地位。
在倭人看来:大明就跟个傻子一样特别好糊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堪合贸易,倭国用三条船的硫磺、倭刀等物,就能换取十倍、二十倍的货物回到倭国,大量铜钱、丝绸、陶瓷等贵重物品,被朝廷赏赐带回倭国。
倭国在堪合贸易中获利十分丰厚,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口头承认明朝的宗主国地位,实际上明朝对倭国没有任何控制权,既没有派军进驻,也不参与倭国的任何国家管理。
每一次堪合都是大明血亏,倭人血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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