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朝日争端江华岛 清庭无奈弃属国(3/4)

作品:《百年史话中华演义

国经过明治维新,虽然国力有所增强,但尚未强大到足以同时对付两个国家;牡丹社事件后,我军在台湾与清军的对峙足以明,中国的清皇朝虽然**,但还不可太过觑;当时,若是真的开仗了,还不知道结果会如何呢?后来,虽然是侥幸的捡了便宜,但不能以此为例就妄论开战,凡事尚须心谨慎方可万无一失。”

于是,该战?该和?孰是孰非?明治天皇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了。

后来,被称为明治维新三杰之一、参议木户孝允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中国是朝鲜的宗主国,两国唇齿相依患难与共;我国若向朝鲜开战,中国的大清朝必定不会袖手旁观。所以,不如先就江华岛事件征询清政府的意见,然后追究朝鲜的责任。如若清政府推脱不管,再向朝鲜兴师问罪为时不晚;如此,我国对朝鲜开战,方能名正言顺且无后患之忧。”

明治天皇听了木户孝允的一番话后,觉得有理;于是,任命日本鹿儿岛萨摩藩家族出身的森有礼为驻中国公使出使北京,负责就江华岛事件与清政府进行交涉。

森有礼抵达北京后,即前往清皇朝的总理衙门,就江华岛事件进行交涉。

因当时,清皇朝仍处在内忧外患之中;而与日本之间的牡丹社事件刚平息不久,担心日本借机再滋事端;所以,负责与日本交涉的军机大臣兼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闪烁其辞,既承认自己是朝鲜的宗主国,又不愿承担宗主国的责任;给了森有礼一个自相矛盾的答复:“朝鲜乃吾朝属国,然地非吾隶,故吾朝未曾干预内政;其与外国交涉,亦悉听自主,不可相强。”

沈桂芬是想藉口推卸责任,从而息事宁人少招麻烦。

然而,沈桂芬的这些话正好中了森有礼的下怀;于是,森有礼道:“如此来,朝鲜是一个**的国家?所谓贵国的属国,是徒有虚名。既然如此,贵国的邻国加害于我;而今,我国不得不遣使责问,并为我国人民克尽保卫海疆的义务;这就只是朝、日之间的事了,与贵国和我国的关系不相干?”

沈桂芬这才觉到是让对方抓住了话柄落了圈套而再欲争辩,森有礼却是语不饶人寸步不让。

不过,森有礼知道,此时的清皇朝,对外交涉的大权实际上已落在北洋大臣李鸿章的手中,特别是有关中国北方疆域的事务、包括与日本国的争端,皆在其管辖之内;所以,还须探一探李鸿章的态度。

于是,森有礼与沈桂芬等人争辩后,又专程赶往保定拜访李鸿章。李鸿章以礼相待,在直隶总督府内接见了森有礼。

森有礼提及江华岛事件时,李鸿章竭力让自己扮作一个局外人、和事佬的角色,同样作了模棱两可的回答:“日本炮船被击,固有不平之气;高丽炮台被毁兵士被杀,谅亦有不平之气。”并写了“徒伤和气,毫无利益”八字交予森有礼,算是给日本政府的一个忠告。

其实,李鸿章此时心底自知,北洋水师尚未成军,仅靠现有的几艘蚊炮舰是难以与在大洋中颠簸惯了的日本国交战的;与其战败受辱,莫如避而不交;所以,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地作答了。

森有礼先后与清庭的总理衙门交涉及拜访李鸿章后,虽然均无结果;但已觉到了李鸿章与总理衙门中那班官僚的态度大同异,都不想太多地过问朝鲜半岛上的事务,以免招致麻烦。

于是,森有礼函告外务卿寺岛宗则,言:“清政府对于朝鲜的所谓宗主国,仅有其名而无其实;朝鲜有完全自主的行政与外交权,是一个**国家,应为《国际公法》及欧美诸国所公认。”

尔后,森有礼还以《照会》的形式记述了那次在清庭总理衙门中的争辩。

虽然,清庭的总理衙门收到日本国的《照会》后;即也以《照会》的形式,就何为属国进行明,希图弥补该次争辩中的失言;但因争辩时,清庭有毛昶熙、董恂、郭嵩焘诸大臣,日本有竹添进一郎、郑永宁等人在场,皆可作征;因此,清庭的总理衙门多次辩白均于事无补难以悔言。此后,这个话柄就成了日本明治政府绕过清皇朝,直接与朝鲜交涉并处理有关争议的藉口了。

其实,李鸿章在会见森有礼以前,已向总理衙门指示了:“宜密致朝鲜,劝其忍耐;须礼待日使,或更遣使赴日,辨明原委,以释疑怨,方为息事宁人之计。至于,朝鲜愿与日本通商,往来与否?听其自主,本非吾朝所能干预;如此立言,似亦不为失礼。倘朝鲜允从,则可消弭兵衅;如必不从,则于吾朝无涉;吾事国之诚,亦已尽矣。”

李鸿章的这个暗中指示,给总理衙门中的一班大臣们吃了定心丸,也就遵照办理了。

且,朝鲜的李氏王朝在江华岛事件后,一面将怯战而逃的江华岛上永宗镇佥使李敏德之革职问罪,一面命京畿观察使闵台镐、江华府留守赵秉式备战,以防日舰再犯。

而大院君李昰应的胞兄、时任左议政的李最应却与其胞弟意见相左,对于大院君一意孤行的排外政策极为不满;于是,上书国王,认为:“朝、日原无大碍,仅因书措辞不当而拒绝接受,酿成两国纠葛,实欠妥当。彼不当之辞,无非自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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